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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药店医保管理

简述信息一览:

定点零售药店医保财务管理制度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第七十三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业务、财务、安全和风险管理制度。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待遇。

法律分析:药房医保款项财务管理制度:药店应设置专职财务人员对门店医保款项进行监督、管理及核算。财务人员应建立相关往来账目对门店医保款项进行登记核算。

零售药店医保管理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为加强定点零售药店的管理,规范定点零售药店的服务,保障参保人员用药安全,根据国家、省、市***及社会劳动保障部门颁布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各项配套政策规定和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法律依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 定点医疗机构具有依法依规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后获得医保结算费用,对经办机构履约情况进行监督,对完善医保政策提出意见建议等权利。

严格按照《医疗保险定点机构计算机局域网运行管理制度》规范工作行为,熟练掌握操作规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坚持数据备份制度,保证网络安全通畅。 准确做好医保数据对帐汇总工作,月终按照上传总额结回费用。

零售药店医保管理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法律分析:为了加强对定点零售药店的管理,规范定点零售药店的服务,保障参保人员用药安全,根据国家、省、市***及社会劳动保障部门颁布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各项配套政策规定和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

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外配处方应当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销售;外配处方应保存2年以上备查。

整个过程自规定的申报截止日期起3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五)送达。

非处方药可以由参保人员直接在定点零售药店根据病情进行选购调配。 ①非处方药调配应当遵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有关规定,严格掌握配药量, ②参保人员选购非处方药时,药师应提供用药指导或提出寻求医师治疗的建议。

《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定点零售药店提供药品服务时应核对参保人员有效身份凭证,做到人证相符。特殊情况下为他人代购药品的应出示本人和被代购人身份证。

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劳社部发〔1999〕16号)和《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广州市人民***令〔2001〕第17号)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药店医保信息管理制度

1、营业人员需经地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培训合格;(六)严格执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有关政策规定,有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管理人员和设备。

2、申请流程:提供1所需资料后,交当地医保处备案审批资格,安装医保POS机后使用。

3、统计信息是医院开展决策的重要参照信息。不过通过分析我们国家当前的统计工作可知,现今的管理体制存在较多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医疗工作的开展。

4、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为向保障范围内的劳动者提供患病时基本医疗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由***承办,并借助经济、行政和法律手段强制实施并组织管理。

药店如何做好医保工作

1、药店加强管理,优化服务,以方便参保人员为出发点,尽量提供有适合用法的小包装药品。收费人员规范电脑操作,维护好各类信息数据,保证医保费用结算的及时准确。

2、定点零售药店审查和确定的原则是:保证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的品种质量;引入竞争机制,合理控制药品服务成本;方便参保人员就医后购药和便于管理。

3、要有平稳的心态。作为窗口工作人员,首先要摆正自己的位置,明确与被服务人员的关系。在接待前来办事人员时,首先要有平稳的心态。

4、第九条外配处方必须由定点医疗机构医师开具,有医师签名和定点医疗机构盖章,处方要有药师审核签字,并保存2年以上以备核查。第十条定点零售药店应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共同做好各项管理工作。

5、医保卡办理:首先,您需要办理医保卡,通常可以在当地社保局或医保中心办理。办理医保卡时,您需要提供相关的个人身份证明材料和社保缴费证明等。 就诊选择:在需要就医时,您可以选择到药店进行就诊。

关于零售药店医保管理,以及零售药店医保管理培训试题及答案解析的相关信息分享结束,感谢你的耐心阅读,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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