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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零售的质量管理

简述信息一览:

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零售企业质量管理制度的内容不...

1、考查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零售主要内容。药品零售企业管理的特点是:面向患者销售药品、提供药学服务。药品一经销售,除非质量原因,一般不允许退货,因此也没必要设置药品退货管理制度。

2、【答案】:C 考查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批发主要内容、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零售主要内容。

 药品零售的质量管理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3、【答案】:B 考查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零售主要内容。B选项,药品零售企业乙对陈列的药品定期进行检查,而不是“按月”。

4、【答案】:A A错误,《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针对的主要是药品批发和零售企业。

5、其核心是要求企业通过严格的质量管理制度来约束自身经营相关行为,对药品流通全过程进行质量控制。故B错误。外审:企业应当对药品供货单位、购货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评价,确认其质量保证能力和质量信誉,必要时进行实地考察。

 药品零售的质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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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考查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零售主要内容。其一,《执业药师注册证》挂靠(“挂证”)是指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选项A正是这种情况,这属于严重违反GSP,撤销GSP证书。

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符合药品零售企业药品陈列要求的情形有...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第二类***、毒性中药品种和罂粟壳不得陈列。

三)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 (四)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第十六条 药品经营企业必须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本法制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药品。

第七条 企业应设置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药品检验部门和验收、养护等组织。药品检验部门和验收组织应隶属于质量管理机构。 第八条 企业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规范,结合企业实际制定质量管理制度,并定期检查和考核制度执行情况。

如果你是批发企业,你销售物件也是批发企业,那么也要收集对方证照。如果是零售企业也需要收集对方资质证照。稽核后 签订协议 然后才能销售给对方。 具体还有很多要求。

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本办法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有关内容组织制定,并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备案。 第七条药品经营企业经营范围的核定。

特殊管理药品的运输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15602 收货人员对符合收货要求的药品,应按品种特性要求放于相应待验区域,或者设置状态标志,通知验收。

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零售企业应做到

GSP的中文名称由《医药商品质量管理规范》变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现行GSP在文件结构上对药品批发和药品零售的质量要求分别设章表述,便于实际执行。

GSP是英文Good Supply Practice缩写,在中国称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购销合同中应明确的质量条款有:药品质量符合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药品附产品合格证;药品包装符合有关规定和货物运输要求。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第二十六条 购货合同中应明确质量条款。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适用范围是所有在中国境内经营药品的专营或兼营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于2000年4月30日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令第20号公布,适用范围是所有在中国境内经营药品的专营或兼营企业。

三)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四)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第十六条 药品经营企业必须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本法制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药品。

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试行) 为统一标准,规范认证检查,保证认证工作质量,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制定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

关于药品零售质量管理制度试卷,以及药品零售的质量管理的相关信息分享结束,感谢你的耐心阅读,希望对你有所帮助。